为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全面提高社区居民文明素质和整体文明程度,按照上级精神指示和要求,结合本社区实际,现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上级“创建为民、全民创建”精神,为全面提升居民群众幸福指数,构建黄石文明和谐城市贡献力量,全力以赴打好文明创建攻坚战、持久战,逐步将黄思湾社区建设成为文明和谐社区。
二、工作目标
  逐步提升社区建设和管理水平,通过深入、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增强社区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载体功能,提升居民群众生活水平、道德水平和文明程度,改观社区面貌,改善社区风气,努力争创“全国和谐文明小区”。
三、主要任务
(一)基础设施建设达标计划
1、教育设施:成立老年大学、开办4:30课堂。
2、文化设施:(1)社区建成综合性多功能的室内文化活动场所;(2)社区构建公共图书馆并设置专人管理。
3、体育设施:社区内部街头巷尾拥有晨晚练体育活动点3个以上;
4、科普设施:成立科普协会并开设相应活动场所;
5、生活设施:(1)各类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设有无障碍设施;(2)设立公用电话、报箱、设立便民宣传栏、扩展便民服务机功能、设立代办服务点(公交、水、电)、建立便民服务处,给居民提供更便捷服务。
6、交通设施:协助交警、道路交通部门,保证交通设施齐备,道路毁坏方面符合要求。
7、街巷设施:(1)开展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建设工作;(2)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无明显坑洼积水;(3)落实完善重点位置排水设施。
8、医疗卫生设施:保证卫生服务中心和卫生服务站工作职能覆盖社区。
9、安全消防设施:(1)重点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2)城市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达到100%。
10、商贸设施:协助城管部门规范商贸门面。
(三)测评数据达标计划
1、公共安全:协助食品、安全、政法、公安等部门做好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作。
2、城市绿化:按上级要求完成创森任务,2015年完成绿化81亩。
3、环境质量:(1)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稳定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和清洁生产审核。(2)2015年更换并增加配置垃圾桶100个。
5、耕地、林地保护:2015年新增完善1名专干服务耕地、林地保护工作。
6、志愿服务:(1)逐步实现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不少于10%;(2)积极组织青少年、在职党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女职工等,尤其是寒、暑假期,参与志愿服务活动。(3)结合各节日做好活动开展工作,全年活动次数不少于10次(4)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道德讲堂活动,并相应评选最美湾里人等。
7、公益广告:公益、志愿报道2015年不少于10次。
8、自治组织培育:继续完善协会建设,落实培育工作。
(四)群众满意度测评达标计划
1、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2015年>70%。
2、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90%。
3、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90%。
4、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班2015不少于2次,形式不断丰富,电子屏、宣传画、宣传卡片、宣传条幅等。
5、居民对保障基本文化权益(重点考核市民对政府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产品、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率>85%。
6、群众安全感2015年>80%。
7、居民对见义勇为行为的赞同与支持度≥90%。
8、居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率≥90%
9、居民种绿、护绿活动参与率≥70%。
10、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的满意率≥80%。
11、居民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志愿服务精神努力实现全覆盖。
四、实施步骤
(一)将2015年定为文明创建启动年,打好工作基础
1、谋划部署,分组实施。通过走访调查、充分摸底,针对问题和差距,制定创建工作三年规划,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
2、大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橱窗、宣传长廊、宣传手册以及动员大会等形式,作出全面安排部署,并结合协会和媒体广泛宣传发动,大力营造舆论氛围,调动全市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创城的积极性。
3、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将各项创建工作分解落实到社区各部门及个人,明确各部门牵头人工作责任,对照测评指标制定工作方案、措施及完成时限。
4、组织自测,实施整改。对照上级测评标准,找出存在问题和差距,对于能够在年内解决的问题着手进行整改达标,对于需要综合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五、保障措施
  创建和谐文明社区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在党工委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下,通过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和严格有效的监督制度,分阶段执行下去,主要思路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制。继续巩固主体责任,实现一把手带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分网格、分部门分头落实,做到级级抓、层层落实,保障各项规划、组织、督检、考评等工作不折不扣完成。
(二)丰富创建机制。以各支部为落脚点,根据市、区宣传部和精神文明办创建要点和要求,因地制宜,根据社区具体情况上下联动、统筹协调,切实增强创建工作合力,与挂点与包保领导积极沟通联系,及时对文明创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逐项排查、逐条整改、逐个落实。
(三)健全监督机制。一方面落实人大代表进社区、政协代表进社区、党员代表进社区等活动,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党员代表建言献策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员代表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支部、居民群众公示汇报创建工作情况。另一方面,借助社区公开栏和监督岗,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
(四)建立奖惩机制。逐步完成文明创建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坚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考核与干部绩效考核挂钩,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个人给予奖励,形成“工作有目标,落实有考核,效果有结论”的工作激励制约机制。
(五)落实财经机制。将文明创建工作纳入社区全年重点工作部署,加大对创建工作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公共服务及不同年龄段人群思想道德建设、积极申报筹备宣传、公益、志愿等方面的专项资金。